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就液相色谱仪采购项目于2024年12月19日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又于2024年12月24日发布竞争性谈判延期公告,定于2024年12月27日上午10:30进行竞争性谈判。截至2024年12月27日上午10:30,有效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根据上述第(三)条,不满足竞争性谈判条件,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失败,适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特此公告。
联系人:毛老师 0755-22671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