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学院纪委)由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学院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履行监督职责,在学院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纪委办公室是负责学院纪委日常工作的机构。
历史沿革
2020年12月,经学校第十四届党委第一百四十七次常委会会议讨论通过,成立深圳国际研究生院纪委。
2020年12月,经学院二〇二〇年第三十六次院务会讨论通过,成立纪监办公室,挂靠党政办公室,开展学院纪检工作。
2024年7月,经学院二〇二四年第二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成立纪委办公室(原纪监办公室不再设立),独立开展学院纪检工作。
主要职责
(一)协助学院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
(二)组织开展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
(三)开展政治监督。
(四)开展日常监督。
(五)处理信访举报,协助学校纪委办理问题线索和违纪案件。
(六)严格落实请示报告。
(七)加强纪检队伍自身建设。
(八)落实学院党委和上级纪委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清芬楼A栋4层
邮编:518055
联系/信访举报电话:0755-26036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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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5-26036121